2024-02-01 16:18:51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任何公司、单位不得以节日礼品、各类代金券等实物替代货币支付。
同时,法律法规强调了工资发放的基本原则,因此,只要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发放工资(至少每月发一次)都是可以的。
法定休假日当天安排加班的,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不能以安排补(调)休为由不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安排加班的,优先安排补(调)休,不能安排补(调)休的支付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如果以员工拒绝加班为由给予处分或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职工可以此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劳动关系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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