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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清缴 | 哪些情况下需要做汇算清缴?

2020-04-10 09:06:28

    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2020年4月1日,我们迎来有史以来第一次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通俗来说,就是平时缴纳的个税只是预缴,到了年终结束后算一下总账,已预缴税额高于年度应纳税额,则可以退税,反之就补税,四个字总结,就是多退少补。

    当然,只有综合所得才需要汇算清缴,其他收入基本上不需要汇算清缴,也并不和综合所得四项合并在一起计算个税,而是单独计算,单独交纳。

    这里补充一点,综合所得四项分别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转让所得

    除了综合所得,其他收入包括经营所得、投资分红、借款利息、财产转让收入和财产租赁收入,最后还有偶然所得,这些并不纳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范围。

    个税汇算清缴

    那么究竟在什么情形之下,纳税人需要做汇算清缴呢?

    具体来说就是存在以下情形的纳税人,就需要去做汇算清缴了,包括:

    1)纳税人在2019纳税年度中,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余额超过6万元的;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四项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余额超过6万元的;

    3)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的税额低于依法计算出的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的。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如纳税人年度预缴税款高于应纳税款的,可以申请退税。

    存在以上这些情形的,就需要进行汇算清缴了。

    另外,对于绝大部分2019年1月至12月固定在一个单位上班、领工资的纳税人来说,如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均已及时报送至单位,每月发工资时单位依法扣缴了个人所得税,年度内未发生大病医疗、捐赠支出的,纳税人年度预缴税额基本与年度应缴税额相同,这种常见的“工薪族”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如果不能确定自己全年预缴的税款与应纳税款是否一致,只需要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登陆——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我已阅读并知晓——提交申报,系统可以自动计算出预缴税款与应纳税款二者差额。

    个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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