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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实录:新经济环境下,企业用工财税发展趋势前瞻

2021-05-25 16:01:21

    “新连接、创未来”,众合云科品牌升级发布会上,国内知名人、财、税领域专家汇聚一堂,共同探讨新经济用工财税发展前沿趋势,以下为嘉宾们圆桌论坛的精彩实录分享。

    参与讨论的圆桌嘉宾分别为:国内知名员工关系管理专家白永亮先生、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蔡昌先生、原中国税务学会学委会副秘书长焦瑞进先生、瑞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姗女士

    中国新经济形成及发展趋势

    新经济改变着目前的商业和运营模式,也在用工等方面呈现出很多新的特点。新经济的形成原因和发展趋势是什么?新经济如何应对当下挑战,迈上一个新的台阶?请各位专家为我们分享一下。

    白永亮先生:

    我认为新经济这个词是一种经济的表达方式,说明现在的经济模式跟原来的经济模式不同,但商业本质并没有发生变化。

    (国内知名员工关系管理专家白永亮先生)

    如果从用工角度来看,中国新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基于三种视角问题:

    第一是产业结构问题,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已经从过去以制造业为主,逐渐转向以服务业为主,这也给新经济带来了一些变化。

    第二是劳动力供给问题,95后、00后进入就业市场,这部分群体不愿在约束性、重复性及枯燥性强的岗位上就业。相对60后,这部分群体受教育程度、家庭财富积累都更高,多数年轻人在就业时摆脱了生活需求,其工作方式和性质产生了变化。

    第三是数字资产技术问题,技术在用工领域给我们带来了工作方式的变化。


    说到工作方式的变化,最近有家美国企业让我审一份关于弹性工作的文件,员工每周可以申请1—2天在家办公。

    这也说明了因为技术发展带来工作方式的变化,也因为工作方式变化,组织和人的关系也在发生变化。原来基于工作时间的管理,开始向工作结果的管理转型。

    这是在用工领域发生的一些变化,基于用工领域所发生的变化,其组织模式、组织跟人的关系,组织给人带来的收入结构,也会发生相应变化。

    蔡昌先生:

    对于新经济,我的理解是一定要有新元素进来,所以我们要去思考一个问题,新经济的“新”,到底新在哪里?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蔡昌先生)

    第一个,新在我们的互联网应用上,互联网是新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条件。

    第二个,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应用。我们所讨论的区块链、云计算其实都不算新鲜,只是过去没有向大众开放,没有像今天这样在消费经济、产业经济方面广泛应用。

    现在看到新经济的“新”,就是来自于这些新元素。包括在交通运输方面,以滴滴为代表的新经济平台,在服务业新经济则体现在不出家门就能通过网络订机票、酒店,实现供销关系网络化。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大量的食材、建筑材料,甚至大型机械都可以通过网络销售。也就是说这些经济现象,大家可以看到它新在哪里,有哪些新元素。

    但是,有新的元素就是新经济?也不一定,新经济还有其他特征。我总结了两个概念,新经济最主要的特征和本质是打破了时空的限制。

    第一个是打破时间限制,我们现在报税、缴税、办理社保什么时候都可以,这在过去还需要挑选时间去现场办理,所以从时间上来说打破了原来的约束。

    第二个是打破空间限制,我们现在空间的位置不那么重要了。我小时候就喜欢读《西游记》,里面讲过的顺风耳、千里眼如今通过手机都能实现。

    总的来说,新经济形成的底层逻辑来自于我们时空观的改变。我们要思考它新在哪里,才能更有利于经济发展和提升效率,这就是我的观点。

    焦瑞进先生:

    上世纪90年代末,我翻译了一本名为《美国新经济》的书。因为当时对新经济这个陌生的概念感兴趣,所以就翻译了解美国新经济指标体系、构成分析等。也就是说那个年代就已经把“新经济”这个词引进来,直到现在新经济才算是在国内火了起来。


    (原中国税务学会学委会副秘书长焦瑞进先生)

    通过比较90年代末和现在,我们对新经济的看法已经发生了实质性变化。

    90年代末所谓的新经济,是以高新技术、核技术、医药技术,生物技术、计算机技术等新技术带来新的产业的发展,那时候只是经济结构变化,同时带来经济增长。

    但是现在新经济的概念,完全是用技术驱动化促进了经济模式和经营新业态,全新的社会模式促进新经济模式的发展。我认为如今的新经济,新就新在这一系列模式方面的变化。


    金姗女士:

    我从法律合规角度来说,如何积极应对新经济是我们每天面对的核心问题。


    (瑞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姗女士)

    我们现在还没有一个更高阶的中国法律,甚至在全世界都没有更先进的法律来规范新经济平台下的人力资源和用工关系。

    这种时候,我们需要从员工关怀、时间成本以及整体的环境经济化出发,去重新调整用工模式、组织和人的关系、服务接受方和服务提供方之间的关系。这就是我想现在先跟大家分享的,谢谢!


    企业财税发展的热点问题解读

    数字经济在各国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下,税收政策将走向何处?数字税征还是不征?企业如何做到税收合规?由财税专家蔡昌先生和焦瑞进先生进行解答。

    蔡昌先生:

    借用最近一个热点事件开启话题,阿里最近被处罚的事情大家也看到了,我认为这个事情并不是偶然的。和目前我们看到的大多数问题一样,都是因为没有做好税收、市场监管和新技术应用的约束工作,比如算法歧视、比如垄断。垄断问题从美国一直到欧洲到中国,实际上我们大家都是反对垄断的,垄断可以带来垄断的利润,这是不公平的。这些底层逻辑,大家都能看到。


    (蔡昌先生从热点问题出发解读企业财税问题)

    我们怎么才能避免出现问题,让企业税务走向前台,纳税合规,降低风险,这是目前谈得最多的。

    19年的疫情之前,华为公司到北京专门拜访我谈“合规”的问题,当时华为面临着100多个的投资,不同的法律、税收、人文社会环境,面临的风险是非常大的,跟我们国内的投资是两码事。我就说你必须要达到合规,要有底层逻辑和推理过程,来证明你的做法是可以的,否则就会出问题。


    从税的角度来说,在进一步的整顿。我希望大家纳税一定要规范,有规范的认识,这是我们纳税人必须要尽的一个义务。围绕这一点,我提3个概念。

    第一个概念是法定税收契约,就是政府和纳税人签订的契约——税法。这是一对多的契约关系,政府只有一个,纳税人有很多家。政府制定税负不需要和纳税人商量,纳税人必须执行。现在政府会给纳税人发言的机会,在立法时会广开言路,有好的建议可以提出来。

    第二个概念是交易税收契约,来自于我们纳税人之间。利益相关者之间订立投资合同、融资条款、交易的合同,纳税人可做交易税的约定。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纳税人可以实现合谋。在经济学上,合谋是个中性词,只要合谋做的合法合规,做的合情合理好,社会市场是接受的。


    今年是特殊的一年,“十四五”规划下来了,跟我们、税收有关的东西太多了。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据说税务总局在税收这块不再单独制订“十四五”规划,直接按这个意见执行。这个意见提了很多税收方面的规范性要求,这些我们一定要做到。

    第三个概念是业财法税融合,我们过去讲得比较多的叫业财融合,后来叫做业财税一体化,我后来提出来业财法税融合,把法律融合进来,真正的体现四维一体。企业想真正做到税收合规,就要业务流、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四流一致。四流一致,底层逻辑就夯实了。尤其是在打破时空观的数字经济时代,这个合规性更重要。大家在做业务、网上报税的时候,相关部门看不到具体动作和应用场景,我们做完以后就需留下凭证。底层逻辑越来越重要,我认为这是新经济在税收管理方面最重要、最关键的一点。

    焦瑞进先生:

    在学术领域,我们把跨时空叫做跨行业、跨领域、跨境,这么一跨,就涉及到国际税的问题。国际税遵循3个原则,分别是单一课税,收益课税,课税中性原则。在这3个原则的基础上,双边协议是来源地征税,还是居民国属地征税。


    (焦瑞进先生举例分析各国数字经济管理模式)


    新经济模式变化了以后,新经济对于3个原则、2个属地冲击很明显。经营模式跨界以后,市场主体在变,经营模式在变。税收的要素原来是常设机构,现在没有常设机构了,网上互联互通以后服务地、消费地、生产地都模糊了。

    出现的问题就是,国际税收管理和现在的新经济模式基本上不相适应,国际税收就成为一个热点问题。


    各国围绕着数字经济,建立了不同的管理模式,举几个例子:英国是围绕利润转移税,收入汇出是25%;OECD和欧盟是用明显经济存在方案;一些开征均衡税和数字税,17年印度率先开征,随后意大利、新西兰、法国也陆续开始;美国提出了营销型无形资产方案,德国和法国提出全球最低税和关联支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出全球公式分配法。各国都不一样,国际组织也不一样。

    总结各国的具体措施,我个人认为总趋势是统筹维权和简化税制,具体做法是控制资金流、信息流,趋势是低税率,做简易征收。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数字税,虽然叫数字税,但我个人认为不是围绕数字经济新开征的一个税收。而是因为所得复杂后,拿不到国际上相关的资料来证明它,会导致税收流失。从维护利益的角度来讲,制定一个资金流最低税率来简易征税。

    现在研究数字经济,就会说到开征数字税。我个人认为最好不要开征,否则会导致重复征税,越来越复杂。在算不清所得的情况下,简易征税,这是一个促动消费和发展,多方利好的方式。

    蔡昌先生:

    我再补充两点,第一,说到数字税的问题,现在中国的态度也是不征。数字税的性质属于流转税,一旦征收,确实会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

    法国、欧盟等部份会征收数字税,实际上就是分利润的行为。数字产品来到这些销售,用户都是本国国民,这些认为这个产品就应该征点税。本质上是在争国际的征税权。

    我们要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就不能这么征,否则会和增值税重合,重复征税。


    目前国际上有的会征收数字税,这是一个过渡方案。OECD提出双支柱还没有最终达成协议,有的暂时为了保护自己的税权,维护的利益,就过渡性地征数字服务税。

    我觉得随着未来的发展,数字经济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透明度增强了。透明度增强以后,实际上应该是宽税级、低税率、简税制。这样操作,政府征的税没有减少,省去了解读的步骤等,效率提高,未来的改革一定是这样。

    国际税收不统一的问题,国内也存在,本质是一样的。国内出现了大量的税收洼地,“洼地”是民间的说法,官方不认可。但国内确实有一些税收优惠的地方,税收优惠本身就会吸引一部分税源,形成国内的税收竞争,

    我要说的第二点就是未来可能会更关注税权和税收不公平的问题,数字经济要发展,这个问题必须解决。税权和税收不公平的问题不解决,就不能公平发展。

    新业态用工关系带来诸多挑战

    新经济新业态就业是全球都面临的问题,国际国内的用工环境有何不同?人与组织的关系将如何平衡?如何应对新经济时代下,新业态用工带来的挑战?由金姗女士和白永亮先生为大家解读。

    金姗女士:

    从国际视角来看,我觉得咱们中国的新业态用工发展走在世界前列。

    因为外国对个人信息保护、雇主责任义务方面的法律比中国更多更细,同时他们的人力成本占比非常大。所以国外的网约车、快递行业跟中国比较起来,发展程度差很多。


    (金姗女士用国际视角解读中国新业态用工发展)


    但是,我们每天帮很多的头部企业处理国内新业态用工关系时,最大的困惑点在于没有一个专门针对新业态用工模式的明确法规可以参考。

    我们每天从上千条的中国现行用工法律、各地社会保险规定中,去为客户分析怎样真正的从人本位角度出发,平衡新业态平台上雇主、个人、平台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分配,这其实也是在座每位从业人员都要去思考的问题。


    从我的职业角度来说,通过平台就业的人严格意义上并不是平台的员工,也不是服务接受方的员工,但是他们作为自然人应该受到最大的保护。我希望通过法律的进步,给这一部分新经济平台从业人员更多保障的同时,也能保证用人单位的营商环境。

    白永亮先生:

    我认为劳动法就是平衡组织和人的关系,不同的阶段劳动者的诉求、平衡方式都是不一样的。我们不能拿着18世纪的劳动法和人的水准来看待当下。


    (白永亮先生深入分析新业态用工关系保障)


    新业态并没有改变劳动的本质,因此我们提出一个词“劳动新世界”,既然劳动的本质没有发生变化,那么社会的进步体现在哪里?我认为进步体现在致力于提升劳动者工作品质。

    目前来看,新经济形态诸多情况下没有提到劳动者品质,想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劳动要分三种层次。

    第一种是职业劳动,职业劳动就要完整享受劳动法的保护。

    第二种是非职业劳动,可能是多样性、不定向、2B或2C的各种劳动,这种劳动受到民法保护。

    第三种是偶然性劳动,比如我给你提供了劳动,完成的服务,但是你不能管控工作量、工作节奏、交易规则,那么这种劳动需要用什么方式保障?

    如果我们从劳动分层次来谈用工保障的话,中国劳动法是不是应该从二元劳动立法进入到三元劳动立法?

    如果新业态能够给中国带来劳动三元立法的话,新业态员工群体有了自己的职业灾害保险等社会保险,有了自己的休假和工作时间限制,那么现在很多新业态服务产品就可能发生变化,这或许是未来劳动保障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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