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 社保资讯 > 正文

重要提醒:年底发工资,HR要远离这9个“大坑”!

2019-12-17 19:07:25

      重要提醒:年底发工资,HR要远离这9个“大坑”!

      又到年末,刚在“双十一”剁完手的你,期待年终奖来回血?但小伙伴们要注意啦!小编温馨提示:年底发工资,HR要远离这几个“套路”哦!

      以公司亏钱为由不发年终奖

      又到年底,有些企业会以经营状况不好为由,拒绝为职工发放年终奖,合理吗?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年终奖一般是企业按照企业利润、员工个人绩效等综合因素推出的激励措施,年终奖的发放不具备强制性,各企业可以根据业绩,按“自己的标准”发放。

      1、如双方在签《劳动合同》时有约定的,无论公司经营状况好坏,都应该遵从约定;

      2、如无特别约定的,公司可以不发放,如果发放,发放时间通常由企业自己决定。

      未提前30天通知辞职被扣工资

      金九银十招聘旺季,年底不少人会选择不要年终奖跳槽,在辞职时未提前30天通知单位,被扣了工资,合法吗?

      《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关系时双方应当结清工资。工资作为正常劳动所得,在无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无权扣除工资。


      加班费拖到年底发

      在现实中,有的用人单位为防止员工跳槽,会扣下员工的加班费或工资的一部分到年底再发,这种情况属于拖欠工资!

      《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要求补齐所欠工资,也可以以未足额发放工资为由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按实际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工资打“白条”,今年工资明年发

      有的企业为了留住员工,还会将员工年底的工资扣下,等职工过完节后再发。这样做也是违法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拆分发工资,减少社保缴费

      一些企业为减少用工成本“绞尽脑汁”,用工资拆分来降低社保缴费基数,进而减少社保缴费支出,并“巧言”告知职工这是为其避税,能增加到手收入。

      然而,事情的真相是:工资拆分后,“五险一金”和经济补偿等诸多待遇受损,得不偿失。

      常见的违规拆分发工资有4种形式:

      拆分成现金和银行卡发放;

      拆分成外包劳务公司和本公司发放;

      拆分成工资卡和提供发票报销发放;

      拆分给员工本人和家属发放。

      工资面议,不留证据难以维权

      不少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都会有“工资面议”的说法。

      但需要注意的是,“工资面议”只是一个口头协议的过程,“面议”的结果如何,必须由双方形成书面的《劳动合同》加以确认。如果没有形成文字,在一旦出现劳资纠纷时,只能是口说无凭。

      休假就不给员工发工资

      在一些法定休假日中,虽然劳动者并未提供劳动,但用人单位仍旧应当依法给劳动者支付工资。

      法定节假日是指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

      元旦

      春节

      清明节

      劳动节

      端午节

      中秋节

      国庆节

      共计11天法定节假日。

      放假是带薪的,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纪念日和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放假也是带薪的。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孕期女职工产检扣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即只要是根据医嘱进行的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算正常出勤,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不能扣工资。

      以餐票或实物抵工资

      现实情况中,有些劳动者除了拿到手的工资有部分是现金外,单位会发放食堂用的餐票或其他实物来代替,这样可以吗?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阅读 5626
51社保 正在成为企业标配
36000+
企业
700+
上市公司
150万
月度服务用户
1/3
创业公司的选择
外包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
智能社保SaaS服务
商业保险服务
  • *
  • *
    • 选择企业规模
    • 10人以下
    • 10至300人
    • 300人至1000人
    • 1000人以上
我已阅读并同意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添加客服微信
51社保客服微信

识别二维码

申请免费试用

请选择您的咨询类型

企业业务

个体业务

立即开始咨询

与专业人员沟通解决方案

立即咨询

400-668-5151

51社保-好社保

51社保暂不提供面向个人的社保代理服务,如想了解个人社保相关知识,请扫码关注「好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