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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北京13类人员享受医保免缴,更重磅的是...

2020-09-02 16:44:05

    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

    民生问题更是重中之重,在涉及全民保障的社保上,北京医保局传来好消息。

    市医保局会同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等八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个人缴费享受政府补贴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优化经办流程、认定即享待遇、协同兜底保障等举措,以“一个不落”为目标全面实现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本市免缴人员应保尽保。

    原文链接如下:http://ybj.beijing.gov.cn/zwgk/2020_zcwj/202008/t20200806_1975642.html

    通知中,小伙伴们要注意这几个亮点内容。

    一、居民一次登记,部门联网通办;

    二、动态比对,强化精准督办;

    三、认定即享待遇,定点预留自选;

    四、明确职责分工,协同兜底保障;

    啥意思呢?别急,原文内容有点长,51酱用通俗的话给大家解释下。

    此次通知出台的背景依据

    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17〕29号)

    2、《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人社农合发〔2017〕250号)

    3、《医保局办公室 税务总局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国医保电〔2020〕18号)

    目的和任务是?

    实现本市个人缴费享受政府补贴人员(以下简称“免缴人员”)应保尽保、动态参保。

    13类免缴人员包括?

    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享受政府补贴的13类参保人员: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2-享受城乡低收入救助人员;3-特困供养人员;4-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5-由民政部门管理具有本市户籍的见义勇为人员(含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见义勇为死亡人员遗属);6-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7-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8-低收入农户;9-受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区级福利机构内由政府供养的享受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的孤儿弃婴;11-残疾人员;12-参照本市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政策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13-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


    惠民内容有这些

    1、居民一次登记,部门联网通办

    医保部门与各主管部门建立“联网通办”工作机制,将原来的免缴人员身份认定和医保参保两个流程合二为一。市级各主管部门完善各相关业务个人信息采集系统或手工采集信息项,增加身份认定人员的参保状态、参保意愿等信息,加强对接,实现免缴人员一次申请登记,即可享受身份认定、医保参保和待遇享受的全流程闭环服务。

    2、动态比对,强化精准督办

    市级医保部门与市级各主管部门每月进行交互比对,将比对结果逐级下发至乡镇(街道、地区)。乡镇(街道、地区)督导社保所对符合参保条件未参保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同时,各级主管部门定期梳理汇总免缴人员信息,动态更新参保库及未参保人员信息台账,自下而上做实参保,自上而下精准督办,不落一人。

    3、认定即享待遇,定点预留自选

    新认定身份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医保新参保人员,在身份认定当月即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及住院待遇,不再设置等待期。对通过部门间信息交互办理参保登记的免缴人员,在其申请身份认定时提示个人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4、明确部门职责,协同兜底保障

    建立免缴人员兜底保障机制,将符合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参保人员信息库,确保及时享受待遇。对已入库的免缴人员在参保信息完善前发生的当年度医药费用实行手工报销;对取消身份认定的参保人员,当年参保继续有效,次年不再享受政府补贴;职工医保减员的免缴人员将纳入城乡居民医保信息库,实现个人医保待遇无缝衔接。明确细化市、区及乡镇(街道、地区)各级职能部门职责,全力实现应保尽保。


    重磅内容:困难群体大病医保起付线标准减半

    此外,为确保免缴人员应保尽保,市级医保部门与市级各主管部门每月进行交互比对,将比对结果逐级下发至乡镇(街道、地区)。乡镇(街道、地区)督导社保所对符合参保条件未参保免缴人员办理参保手续。

    据悉,除了将低保、低收入等13类人员纳入免缴人员,个人缴费享受政府补贴之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也进一步向困难群体倾斜。本市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和低收入农户四类困难群体,其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减半,各费用段基金支付比例分别再提高5个百分点,减轻困难群体医药费用负担。2018年以来,本市医保基金已为35万余免缴人员支付基本医疗费用近20亿元,大病保险费用约1亿元。

    附:13类免缴人员及其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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