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6 10:49:12
近日,四川省政府印发《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明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统收统支市(州)级统筹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做到养老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预算管理、责任分担机制、信息系统、经办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的全省规范和统一。
四川日报资料图片
到2020年底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以政策统一为基础、以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为核心、以基金预算管理为约束、以信息系统和经办管理为依托、以基金监督为保障的规范的省级统筹,均衡省内各地养老保险基金负担,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后,四川省执行统一的养老保险政策。规范四川省各类单位及其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政策适用范围和条件;统一执行核准的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统一按统计部门发布的四川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依据核定参保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统一按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核定单位缴费基数;规范四川省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和调整办法,逐步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调整为四川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具体过渡办法按统一要求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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