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3 17:37:13
今天要告诉大家一个很重要的消息!我国的户口制度有重大突破啦!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其中,《方案》提出“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受到广泛关注。
户籍制度,是一项基本的行政制度。
1951年7月16日,公安部公布《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了对人口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社会变动”(社会身份)等事项的管制办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户口管理条例。
1955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发布,统一了全国城乡的户口登记工作。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次明确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户籍,奠定了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的基本格局。
2012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指出,要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有序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转移。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提出要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等。
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是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又一次重大突破。《方案》中提出的新的户口制度,表述文字并不长,却蕴含着很多重要的信息。
1、相对于传统户籍审批制度,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这是一个重大变化。
2、除超大、特大城市外。
在我国,超大城市是指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00万的城市,特大城市的门槛是城区常住人口500万到1000万之间。
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意味着广大中小城市包括不少二线城市落户,将变得十分简单而容易。
关于户口制度,《方案》提出“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有专家指出,当前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
探索推动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有利于加速人才、人口向重点城市群集聚,加速劳动力在城市群内部的自由流动,大幅提升城市群整体竞争力。
当然,这一政策是否得以顺利实施,城市群或都市圈中的“大城市”态度很重要,比如长三角内部是否会放开,主要取决于上海的态度。
1.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在城市打工上班,基本逢年过节才会回家,买了房的人会把户口迁移到城市,没有房的户口是没法迁移的,但是在城市生活难免会用到户口,比如考驾照等。因此为了方便老百姓,将试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2.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并不能代表城市户口。比如小张常年在北京生活工作,他老家是河北的,办理了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但是他还是不属于北京户口。具体还是要看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方案是人如何实施的。
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能有序引导人口落户。
关于户籍制度具体怎么变化的问题,51酱酱也会和大家拭目以待,有最新的消息会及时同步给大家。接下来,带着大家一起来复习一个知识点。
你的参保地是你的户籍所在地吗?
如果是
那大概率是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参加职工社保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城市规定即便是当地户口,但农业户口人员也无法个人参加职工社保,不过可以参加居民社保。
如果不是
那很可能无法在当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参加职工社保。哎,有的小伙伴可能注意到了,这里讲的是【可能】。
没错,虽然很多城市,例如北京,是要求只有本地非农业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才能个人缴纳职工社保。
但是也有城市对于户籍的限制,并不严格,符合规定的外地户籍人员也可以以灵活就业者身份个人参加职工社保。
当然,大家都知道想要买房很大一定程度上是为了大城市户籍,落户后享受更好的教育和医疗等等条件,所以公积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需要提醒HR小伙伴的是有以下情况的公积金可以一次性提取,具体如下: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6)连续失业2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标准,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7)户籍不在本地,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
8)在职期间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当然,各地会有一定差异。具体以当地官网公布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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