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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多地发布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通知

2021-04-14 16:08:28

    继去年12月底,海淀区发布了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实施细则(点击阅读全文)后,西城区、东城区、延庆区、门头沟区也相继发布了首次贷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的政策通知,助力解决零信贷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获得难的困境,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1

    贴息要求

    对2020年4月1日至6月9日之间,在北京市首贷服务中心22家入驻银行中获得“首次贷款”的中小微企业,以及2020年6月9日(含)至2021年3月31日,在首贷服务中心现场办理且为“首次贷款”的中小微企业给予财政贴息。

    特别提示:

    本方案“首次贷款”是指企业从银行业金融机构首次获得的贷款(以贷款业务办理时征信报告显示为准)。

    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相关企业必须符合首都战略功能定位、不在疏解整治范围内,且未获得过中央、市、区相关贷款贴息等支持。

    2

    贴息标准

    1. 对企业获得的2000万元(含)以内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2. 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低于企业首次提款时一年期LPR利率的,按照企业实际贷款利率的20%给予贴息;

    3. 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等于、高于企业首次提款时一年期LPR利率的,按照当时LPR利率的20%给予贴息。

    3

    贴息期限

    对首次贷款的中小微企业贴息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4

    受理期限

    贴息期限结束3个月后不再受理首次贷款贴息(东城区、西城区受理贴息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

    5

    申报要求

    东城区 ▼

    1. 贴息采取企业自行申报方式进行,自本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区金融办即可受理中小微企业的贴息申请。

    2. 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本方案具体要求,认真填报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及附件的盖章扫描件版本和申请表电子版(可编辑),标注清楚打包发至区金融办邮箱:dcjrbjrfzk@bjdch.gov.cn。

    政策链接:

    http://www.bjdch.gov.cn/n3952/n3970/n9569309/c10484351/content.html

    门头沟区 ▼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持一下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

    1. 企业申请书(包括贷款企业名称、注册所在地、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贴息期限、贴息金额、企业银行开户相关信息包括开户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盖章版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 银行贷款合同及支付利息的单据(复印件加盖贷款银行公章及企业公章)

    4. 贷款放款凭证(未放款可不提供)

    5. 企业征信报告或其他相关企业信用的文件和材料

    6. 企业承诺书。企业应出具书面承诺书,对本企业是否满足首次贷款相关条件、是否向其他部门申报贴息,以及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相关情况作出承诺(加盖公章)

    受理部门

    根据企业注册地不同,分别由区属相关部门负责受理企业申报材料:

    1. 各镇(街道)负责在本属地注册经营的中小微企业

    2.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区属国有中小微企业

    3. 石龙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负责在园区内注册并在我区纳税的入园中小微企业

    政策链接:

    http://www.bjmtg.gov.cn/bjmtg/zwxx/zwgg/202101/c67fc72ea5fd4b0f952a64915d43edac.shtml

    延庆区 ▼

    1. 填报《延庆区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金融机构贷款合同、企业贷款到账凭证和贷款金融机构出具的计收贷款利息清单(复印件)

    4. 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5. 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西城区 ▼ 申报流程

    企业登陆西城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具体登陆方式为:关注微信公众号“金融街服务”-选择菜单“企业服务”-选择“小微服务平台”)自行查询政策申请说明,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平台提交《申请表》,由金融街服务局进行线上初审。

    线上初审通过的企业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至金融街服务局。

    材料要求

    1. 西城区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申请表

    2. 在西城区纳税证明

    3. 办理贷款时的征信报告

    4. 贷款合同复印件、放款回单、利息支付凭证

    5.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 区财政局、金融街服务局明确需要企业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政策链接:

    https://www.bjxch.gov.cn/xxgk/xxxq/pnidpv884839.html

    6

    联系方式

    东城区

    财政局联系人:赵 斌; 联系电话:64153606

    金融办联系人:黄 瑾; 联系电话:65258800-8641

    门头沟区

    69844189

    延庆区

    联系人:王怡

    电话:69182858

    西城区

    区财政局联系人:周天娇 联系电话:66217217

    金融街服务局联系人:刘培桢 联系电话:6602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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