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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降了!

2025-07-16 14:19:45

    个税优惠政策延续:

    个税专项扣除标准提高,直接影响到手工资;

    你的年终可以少交个税了!

     

    具体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

     

    一、个税优惠政策延续部分予以免征

     

    上半年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1、哪些人能享受个人所得税15%政策?

     

    高端、紧缺人才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需同时满足的两个条件: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税前收入达到42万元人民币以上。

     

    2、哪些个人所得来源可以享受15%个税?

     

    ● 工资薪金所得

    ● 劳务报酬所得

    ● 特许权使用费所

    ● 经营所得

    ● 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注:因职业特点无法累计居住满183天也可享受优惠政策的特殊情形可复制下方链接查看政策全文,这里不展开细讲。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原文:https://zc.51shebao.com/detail?id=834984

     

    二、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加大

     

    2024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于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其中明确指出:

     

    强化生育服务支持

    ……

    (三)建立生育补贴等制度。制定生育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和管理规范,指导地方做好政策衔接,积极稳妥抓好落实。落实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zc.51shebao.com/detail?id=831267

     

    专项附加扣除每个月标准提高,意味着能够享受上述扣除的纳税人,可以扣除更多的应纳税额,从而少交个税,增加到手收入。

     

    那么调整后,每个人到底可以增加多少收入?这里我们简单做一下计算——

     

    对于无需缴纳个税的人群,“一老一小”扣除标准提高与否,对他们并无影响。真正影响的是缴纳个税且有老人孩子的纳税人。

     

    对于这些人而言,假如有两个孩子,“一老一小”扣除标准每月提高1000元,最高能比之前多享受每月3000元个税扣除额,一年则是36000元。如果该人适用最高的45%个税边际税率,那么,理论上可享受1.62万元个税减税额。当然,如果有更多的孩子,可以享受更高的扣除额度,到手收入会更高。

     

    不过,赡养岳父母或公公婆婆是不能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老人(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

     

    三、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延续到2027年12月31日

     

    关于年终奖单独计税的政策需要回溯到2023年8月,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公告中明确年终奖可以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也可以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单独计税。

      

    《公告》中明确: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7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政策原文:https://zc.51shebao.com/detail?id=817516

     

    这个政策具体是什么意思呢?

     

    居民个人取得符合有关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

     

    1、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居民个人取得符合有关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累计综合所得收入(含全年一次性奖金)-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允许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计算公式: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需要注意的是,一个纳税年度内,每一个纳税人只允许使用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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