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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有变!

2025-08-27 10:44:26

    大家注意了,生育津贴有了新变化,多个省市已开始执行,具体怎么回事呢?赶紧和鱼小保一起来看看吧~

    一、北京:失业期间不用缴费也能领取生育津贴


    7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工作措施》,包括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加强生殖健康服务、健全住房支持政策等15项措施。


    https://zc.51shebao.com/detail?id=837647


    《措施》提到,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


    进一步健全生育保险制度,强化生育支持保障作用。提高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标准,实现医保实时结算。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持续做好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工作。研究完善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等人员、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未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措施。


    其中最值得关注的就是: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不用缴费也能领取生育津贴。


    那么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来了,到底可以领多少生育津贴?


    以北京为例:

    生育津贴的发放基数为北京医保缴费下限,2024年北京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下限为6821元,生育津贴计发的产假天数为98天。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生育/终止妊娠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月份)/365(天数)*津贴天数=该职工生育津贴


    在北京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职工可以领取的生育津贴为:(6812x12)/365x98=21947.7元。


    大家需要计算好自己的失业保险金能领多长时间,如果若失业保险金停发,则生育保险可能同步终止。


    二、失业领取生育津贴,多省开始执行


    现目前,已经有多省出台文件,逐步将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


    鱼小保为大家梳理部分可在失业期间领取生育津贴的地区如下:


    1、广西

    自2025年7月1日起,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与参保职工同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费和职工医保费合并缴纳,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个人不缴费。


    2、四川

    从2025年1月1日起,将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在参加职工基本医保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个人不缴费。


    3、上海

    自2024年1月1日起,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者流产的妇女,可按本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其中,生育生活津贴按照本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计发。


    4、广东

    自2024年7月1日起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地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个人不缴费。


    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与其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参保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保持一致。


    5、江苏

    2024年3月11日起,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领取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为其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所需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个人不缴费。


    参加生育保险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参保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上年度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天。


    6、兰州

    自2024年8月1日起,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若参加职工基本医保(含生育保险),其参保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统一支付,个人无需缴费。


    失业人员在生产前连续缴纳12个月基本医保费用,次月起即可享受生育保险津贴待遇,待遇享受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一致。


    7、安徽

    自2024年8月1日起,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从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之日起,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生育保险。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参加生育保险期间生育的,与参保地企业职工享受同等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按照本人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实际产假天数计发。


    三、生育津贴核心问题解答


    1、领了生育津贴,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产假工资吗


    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


    而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是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的。


    2、奖励假期间还能领生育津贴吗?


    根据当前政策,大部分地区对符合生育政策的女职工产假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奖励产假。在现行法律未明确规定奖励产假工资的负担主体时,用人单位负有依法支付女职工产假工资和福利待遇的义务。


    因此,在生育保险基金未将该增加产假工资作为生育津贴纳入社会保险统筹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女职工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


    3、未婚生育是否享有生育津贴待遇?


    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性的生育产假是法定的,只要有生育的事实,就应当享受法定的98天产假。


    生育津贴方面,医保局曾明确表示,社会保险法遵循权利和义务对等,只要履行了生育保险的缴费责任,层面在待遇享受方面是没有门槛的。


    鱼小保补充:未婚流产能否申领生育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女职工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其中妊娠不满4个月可享受15天流产假;妊娠满4个月可享受42天流产假。


    综上,只要用人单位必须已经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费,且缴纳条件达到当地领取生育津贴的标准。那么女职工未婚流产也能享受流产假并且申领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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