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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VS应纳所得税额VS应纳税额”,企业所得税中的三兄弟你分得清吗?

2020-01-07 20:35:22

      “应纳税所得额VS应纳所得税额VS应纳税额”,企业所得税中的三兄弟你分得清吗?





      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表中,“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与“应纳税额”填报要求以及相互之间的勾稽关系如下表所示。


      为了帮助大家理解,小编给大家举了个例子。

      例:假设2019年度,甲公司自行计算的纳税调整后所得为200万元,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为30万元,当年可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为10万元,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与“应纳税额”各为多少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200-30=170万元;应纳所得税额=170×25%=42.5万元;应纳税额=42.5-10=32.5万元;

      怎么样,大家学会了吗?要理解这“三兄弟”,一定要从概念入手,明确各自的内容主要是什么,只有这样深入概念,才能避免出错。

      当然俗话说的好,实践出真知,大家还可以拿一些案例来练习练习,多做几个场景案例,就能加深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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