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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新规下的年终奖这么算,等于多拿一个月工资

2020-01-07 20:44:02

      个税新规下的年终奖这么算,等于多拿一个月工资

      已经是2020年了,2019年的个税新政,相信给大家的工作生活都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除了大家非常关心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信息需要大家注意,那就是年终奖个税的问题。

      都说2019年特别难,辛辛苦苦工作一年,公司给我们发年终奖,自然是十分开心的,多少小伙伴一年到头来,都指望着那份年终奖。

      对于年终奖,小伙伴们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究竟能到手多少的年终奖呢?年终奖要纳税吗?如果纳税的话怎么纳税才能让年终奖到手尽量多呢?

      别急,关于年终奖的个税问题,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年终奖缴税

      早在18年年底,财政部税政司就发布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其中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多项个税优惠政策进行明确。

      而下面的这项明确规定,正是很多小伙伴们期盼的福利。

      根据通知规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年终奖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哦,大家只要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就可以了。


      也就是说,2020年的年终奖按照原来的公式算,那么就应该是: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速算扣除数和税率对应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分为7个档次。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

      # 而最高的一档,也就是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5160;

      下面我来给大家举个例子,大家参照自己的年终奖,套用公式计算一下,就知道自己该缴纳多少的税了。

      假设一家高科技互联网公司给员工甲、乙分别颁发年终奖为3万元、5万元。

      那么按照年终奖的个税算法甲员工的年终奖应该交的税为:30000÷12=2500元。

      2500元适用现行税率表的3%税率甲员工的年终奖应交税:30000×3%-0=900元。

      乙员工5万元年终奖个税算法为:50000÷12=4167元。

      4167元适用现行税率表的10%税率乙员工年终奖应交税:50000×10%-210=4790元。

      这里需要特别提醒,当然也是一个小技巧啦~

      《通知》还专门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可以自行选择计税方式,“请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叶霖儿去年年初曾提示,“也请扣缴单位在发放奖金时注意把握,以便于纳税人享受减税红利。”

      什么意思呢?

      简单点来说:对于总收入比较高,年终奖数额比较大的人来说,不并入综合所得比并入综合所得要适用更低的税率,更为划算哦!

      个税新规,历史性突破

      其实2019年新个税法的出台,在很多方面都是历史性的突破。

      比如“综合所得”、“累计预扣法”、“专项附加扣除”等。针对年终奖金的新规定呢,也是在文件中有体现。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文件: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不过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几点注意事项

      关于年终奖的问题,下面有几点注意事项需要和大家讲明:

      1)年终奖金的一次性计税方式延续了,2021年12月31日前还可以适用;

      2、年终奖金也可以并入当年的综合所得一起计税;

      3、2022年1月1起,年终奖金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年终奖金选择哪种方式计税更合适?

      两种年终奖计税方式,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判断选择那种计税方式更合适。为了方便大家的理解,下面通过几个简单的计算,来帮助大家好好判断一下,自己的年终奖计税适合哪种方式。

      如下表:


      操作说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含年终奖)-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6万。

      # 当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0时,纳入综合所得计税合适;# 当应纳税所得额大于0小于36000时,两种计税方式无差异;# 当应纳税所得额大于36000时,一次性计税方式合适。

      年终奖金的6个盲区要注意

      年终奖金的六个应避开的区域,如下表:


      举个例子

      # 年终奖36000元,应纳税额=36000×3%=1080元;# 年终奖36001元,应纳税额=36001×10%-210=3390.1元;

      可以看到很明显的区别,并且这个区别一算,还真能把你吓一跳。

      年终奖多发1元,多纳税额=3390.1-1080=2310.1元。相当于有些人的一个月工资了。

      年终奖金计算的其它注意事项

      1)如果奖金发放当月的工资低于基本减除额5000元,选择一次性单独计税时不再减除差额,而直接乘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主要原因是可以选择纳入综合所得。

      2)年终奖金一次性计税方式一年每个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

      3)年终奖金是计入社保缴费基数的,当年新入职的员工建议在第二年发放年终奖金,因为社保基数的计入规定是按照上年自然年度平均工资,这样就可以晚一年计入社保基数,延迟缴纳时间,为企业降低成本。

      本文政策及法律依据参照:《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个税汇算清缴

      2019年个税,除了年终奖的问题大家特别关心外,还有一件事情,是大家必须要做的,那就是汇算清缴。

      2019年12月31号,税务总局还在强调个税汇算清缴的政策,足以证明这一政策,是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实践价值的。

      根据规定,2019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

      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以下简称“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办理时间

      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0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以上就是2020年开年,大家最为关心的年终奖扣税问题和办理个人汇算清缴的相关政策。

      如需了解更多个税汇算清缴资讯,可以参阅以下文章:刚刚!税务总局一天连发两条公告,个税汇算清缴办理倒计时

      相信这篇关于年终奖扣税计算的实用文章,一定能够给大家计算年终奖带来帮助,喜欢这篇文章,欢迎右下角点击“在看”鼓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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