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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HR必看的离职经济补偿金计算规则

2020-05-19 11:38:06

    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依据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同时也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不同的离职原因,通常对应不同数额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计算较为复杂,特别是工作年限跨越时间长,同时且各地规定不一,51酱酱去网上冲浪了很久,找到了一些了全国各地关于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方式、计算基数等相关规定,给大家参考。

    08年之后经济补偿金计算“双封顶”

    并非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形均不得超过十二个月,那么在什么情形下可以呢?

    只有满足: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时,实施“双封顶”即支付标准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其中,这里依据的是: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进一步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工作年限跨越08年前后需分段计算

    有的人认为《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如果劳动者工作年限跨越08年前后,计算经济补偿金时需要分段计算。 如果劳动者08年之后入职,计算经济补偿金统一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计算。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了几种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4月16日发布)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各类情形对应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况是什么样的呢?

    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汇总(应得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包含加班费的地区:

    杭州、北京、深圳、江苏

    经济补偿不包含加班费地区:

    四川、上海

    未明确经济补偿是否包含加班费的地区:

    浙江、东莞

    同时要记住,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Ps:具体政策各地略有不同,请以当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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