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30 21:29:57
重磅消息来了!
重磅消息来了!
重磅消息来了!
北京市2020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要合并申报了。
2020年6月19日,北京人社局就合并申报2020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有关问题,发布了通知。
这次调整,HR一定要注意了,51酱为大家提炼几个重点。
1、北京市五险一金的一些基本情况:
本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已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划归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管理;住房公积金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
所以为了方便用人单位,简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统一入口、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五险一金”2020年度工资申报工作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合并办理,申报完成后人社部门将相关传递给税务部门、医保部门与公积金部门。
2、申报时间:
申报2020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的期限为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7月25日。HR要特别注意啦,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2020年7月起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3、申报原则:
用人单位以职工2019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0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的依据,申报录入时,不做上下限的限制。核定时按照本市“五险一金”上下限规定分别核定。用人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得瞒报、漏报。
4、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网上提交,即时生效,无需提供纸介材料。
网址为(http://rsj.beijing.gov.cn)
除了网上申报,企业也可以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版”)软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51酱提醒:使用“企业版”只能申报五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需单独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另行申报。
5、个人名义参保的人员,怎么办?
个人名义参保地人员,也需要在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7月25日期间,到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等经(代)办机构或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所)办理申报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也可以登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或住房公积金柜台单独申报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单独申报的,以单独申报的基数为准。
此外,这份通知中还规定了参加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申报规则,以及其它注意事项,详情可前往北京市人社局官网查看,51酱给大家把地址贴出来:
http://rsj.beijing.gov.cn/xxgk/tzgg/202006/t20200619_1928611.html
就以上这些重大变化,51酱还要再提醒几点。
1、合并申报,意味着税务、社保和公积金能趋向合规且统一,加强了企业的合规操作。
2、目前申报的基数不做上下限的限制,在核定时按照本市“五险一金”上下限规定分别核定。HR小伙伴们不要考虑上下限,就如实按照上年月均工资申报就好了,到时候五险一金会自动去依据情况划限的。
3、51酱注意到,根据通知的第五点规定,企业其实也可以分开申报的,现在出台的政策只是鼓励企业在网上合并申报,确实有分开申报需求的,也可以用五险合一报盘软件调整社保,再单独调整公积金。
4、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62条规定,自2020年7月起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20年度社保基数,公积金基数也会参考上调。说明:如果按110%确定缴费基数,并不意味着五险一金合规缴纳了,同样存在补差的风险,同时被稽核和检查概率可能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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