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6 15:27:03
5月24日下午,四川一食品厂发生疑似有害气体中毒事件。截至25日上午10时,死亡人数已上升至7人。企查查APP发现,该食品厂成立于2010年1月,参保人数为0。
话题迅速引发微博热议,许多网友对其发表了看法。
部分网友建议彻查“公司不买社保、忽视劳动法”的现象:
无独有偶。死亡越野赛背后的公司参保人数也为0。
5月22日甘肃一山地马拉松赛遭遇极端天气,造成21名参赛人员遇难。天眼查显示,该赛事执行单位于2016年成立,参保人数为0,首次中标赛事时成立不足两年。
五天时间内,两起重大事故背后的公司,竟都被爆出“参保人数为0”!暂且不论事故发生与参保人数之间的关系。足以看出的是,这两家公司对员工皆不负责。
而在社会中,像上述两家公司一样,不为员工参保、无视《劳动法》规定的企业仍不在少数,“不参保”已经成为了屡禁不止的现象。
01
为何有的企业不愿让员工参保?
《劳动法》第72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费。这说明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光是用人单位的义务 ,也是劳动者的义务。
但实践中却经常出现不交社保的情况,有些是用人单位不交,而有些却是劳动者自己不愿意交。在一些中小城市,或中小规模的企业,关于社保的推广并未深入基层,维权意识不足。
对企业来说,虽然违反《劳动法》的成本很高,需补缴社保、滞纳金、经济补偿金等,但依然存有侥幸心理,想通过减少参保费用来降低用工成本,节省企业支出。他们常常会通过补偿现金的方式,与劳动者协议不缴纳社保。(注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订立协议的方式规避社会保险义务,这种协议由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对劳动者来说, 有些人意识不到参保的重要性,宁愿每个月多拿几百块现金工资也不愿参保;而有些人则是不敢和公司闹大,只能吃哑巴亏。
02
就是不想参保,有什么后果?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给用工缴纳社保,将面临以下后果。
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赔偿劳动者社会保险待遇损失。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3、被行政机关处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而劳动者不参保则将面临以下后果。
1、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金的领取有条件限制,需要缴纳养老金满15年以后,退休后才能按月领取。而医疗保险则需要缴满20年才能够终生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都是累计计算的,缴费越久越多,则享受到的金额、福利越多。
2、在部分城市无法买房。不少城市都将买房的条件直接和社保挂钩。以北京为例,外地户口要在北京买房需要至少缴满5年的社保,而且中间不能断交,一旦断交则重新计算5年期限。不购买户口的话,不要说计算年限,连买房的门槛都踏不进去。
03
我是员工,遇到不愿交社保的公司,怎么办?
一、以单位违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二、未依法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例如,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得缴纳医疗保险,劳动者患病时应当由医疗保险承担的部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失业保险损失、甚至有地方法院判决可以支持养老保险的损失等都能得到支持。
三、向社保机构举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来看看2013年的实例,店主都赔哭了。所以,劳动者们一定要在入职时与单位签订相关合同,勇于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单位购买社保!不交社保的公司都是流氓!
陈某向法院起诉称,2013年6月1日到某餐饮店处上班,工作岗位为炒锅工,已工作三年多。双方口头约定劳动报酬为3800元/月,陈某在职期间对工作认真负责、尽忠职守。2016年5月陈某因病发现某餐饮店没有为陈某购买社保,导致陈某无法享受正常的医疗等相关社保待遇,因而多次要求某餐饮店为陈某购买社保,某餐饮店不但不办理而且故意为难陈某。据此,陈某向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陈某对裁决结果不服,现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餐饮店向陈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13300元及医疗费损失1893.5元。
04
我是企业方,有没有能减免社保费的政策?
有!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社部已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减免企业社保费的政策。2020年,社保“免减缓降”政策已为企业减负1.54万亿元。
人社部还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2021年4月底到期后,将再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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