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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广东社保:企业职工参保知识点(下篇)

2021-09-18 10:21:21

    广东职工社保参保

    知识普及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六十条:“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违法行为】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都应当参加社会保险。因此,试用期不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用现金补贴职工代替缴纳社保费、职工因不享受待遇而不缴纳社保费、职工缴满享受待遇的最低年限后停止缴费等行为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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