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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清缴 | 哪些场景下需要退税、补税或不退不补?

2020-04-09 17:45:25

    关于2020年首次个税汇算清缴,哪些场景下需要退税、补税或不退不补?

    根据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纳税人要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从4月1日开始,个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在全国各地陆续展开后,少则几十元多则上千元,有的人退税已经入账,而有些人则需要补缴纳一笔税款。

    汇算清缴退税、补税

    那么,究竟哪些情形需要退税,哪些需要补税呢?

    一、汇算清缴需要退税的常见情形

    只要纳税人在2019年度内已预缴税额高于年度应纳税额,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都可以申请退税。

    不清楚自己自己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的,可以直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来查看。

    汇算清缴退税、补税

    常见退税情形有:

    1)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2019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

    汇算清缴退税、补税

    二、汇算清缴补税的常见情形

    如果纳税人年度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且不符合国务院规定豁免汇算义务情形的(综合所得年度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均应当办理年度汇算补税。

    常见补税情形有:

    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需补充申报收入等。

    如果纳税人年度预缴税额与应纳税额相同,那么就不需要退税或者补税。

    最后,想算清楚自己到底是需要退税还是补税,只需要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登陆——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我已阅读并知晓——提交申报,即可查看退税金额或者补税金额。

    汇算清缴退税、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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