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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福建、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社保减免政策与社保基数公布,下限令人意外

2020-07-29 10:52:13

    小伙伴们注意了,马上就到7月中旬啦,根据人社部发[2020]49号(以下简称49号文)的规定,各地企业社保减免落地政策要及时公布,这几天51酱又为大家搜集了好些个省市的落地政策细则,一起来看看吧。

    51酱提醒,现在很多省市的2020社保基数,是随着社保减免政策一起公布的,所以信息量还是很大的,HR需要仔细分辨哟。

    江苏


    划重点:

    我省明确各类参保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的减免政策执行期限均按规定的最长期限执行,即将免征中小微企业、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今年年底,将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6月底。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缓调整。

    根据省统计部门提供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我省明确2020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正常调整,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维持不变,仍按去年的3368元执行,这样有助于减轻中小微企业以及低收入参保人群的缴费压力,有利于参保人员稳定参保、持续缴费。

    福建


    划重点:

    全省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下同)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继续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2020年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低于3234元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和我省有关规定指导参保单位申报,上限按17442元执行;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3234元至17442元之间自行选择。

    湖南


    划重点:

    这里主要注意几个数字,湖南2019年平均工资为5054元/月;所以上限15162元/月;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即2859元/月。

    广西


    划重点:

    针对参保单位的缴纳部分,《通知》明确,免征中小微企业和以用人单位身份参保缴费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减半征收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及其它类型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下同)的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

    主要关注这一点:《通知》明确,2020年三项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按我区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执行,2020年三项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

    海南


    划重点:

    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继续执行至2020年12月;对大型企业及其他企业性质的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继续执行至2020年6月。财政、人社、税务等部门统筹考虑今年减免政策等因素,按程序调整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我省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

    重庆


    划重点:

    我市各类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我市各类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我市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另行发文明确具体标准)。

    四川


    划重点:

    1)免征全省各类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从2020年6月延长执行至2020年12月底。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执行。

    2)减半征收全省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从2020年4月延长执行至2020年6月底。

    3)2020年2月1日起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按计划施工期分月平摊,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大型企业的,在2月至6月应缴的部分减半征收;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小微企业的,在2月至12月应缴纳的部分免于征收。

    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按全省2019年下限标准(即2697元/月)执行,缴费基数上限按全省2020年上限标准(即17317元/月)执行。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下限标准范围内按当地规定的缴费档次自愿选择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按2019年下限标准执行,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

    以上就是51酱近期搜集的各地关于社保减免政策的汇总,可以发现多地2020年社保基数下限维持去年的标准,这点倒是挺意外的。因为各地政策发布的时间不同,51酱在搜集的时候可能漏掉了不少城市。小伙伴们可以关注所在地区人社局或者税务局的官网,上面会陆续更新这个政策的细则,更多信息可以在官网查看哟~

    往期已经公布的城市,小伙伴们可以查看下方推文了解:湖北、广东、天津、陕西、安徽、吉林、河北、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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