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1 09:51:19
前不久给大家推送了医保共济政策的好消息,4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措施,拓宽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对此改革有一个城市先行一步,目前市民们已经成功享受到了这一利好福利,纷纷表示太划算啦。下面随着51酱视角,一起来看看吧(不要太羡慕啦,你的城市享受也是早晚的事哈哈)
根据南京市医保局网站消息,南京市职工医保支付制度将进行调整,从4月15日开始,南京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将有很大扩展,并开放个人账户的家庭共济功能。
扩大医保个人账户的直接支付范围
本次调整在医保账户原支付范围基础上增加了以下项目:
原本由自费支付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须符合定点医疗机构和符合规定);部分高血压、糖尿病的常用医疗用品(包括血压计、血糖测试仪、温度计、医用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须在定点药店购买)
扩展个人账户累计结余的支付范围
一、医保个人账户部分结余可进行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累计结余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经参保人员本人授权后,可共济给在配偶、父母、子女使用,其中接受共济的家人需同样在南京市参加职工医保,支付项目需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二、医保个人账户部分结余可购买补充保险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超过3000元以上的部分,可为本人购买政府引导支持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年度使用限额与商业健康保险合并计算为2000元。
此外,3月下旬起,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还可用于为配偶、父母、子女购买政府引导支持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其中接受保险金额支付的家人需在南京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怎么办理呢?
点击“我的南京”APP进入“智慧人社”子菜单,点击医保个账直系亲属转移,按提示操作即可。
方便大家理解,这里再给大家放几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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