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3 11:26:53
先发工资条还是先发工资?一些人会奇怪,为什么有的公司发了工资才发工资条,有的公司却先发工资条后发工资。
今天,鱼小保就来和大家说说相关内容。
工资条作为企业发给员工月结工资的明细,可以让员工清楚了解自己的收入构成。工资条可以比较全面地反映员工每月工资总额,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有没有在工资中扣除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让员工监督企业是否扣除不该扣除的其它项目等。
所以,工资条既作为员工的收入证明明细,还起到监督企业及时发放工资的作用。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且《劳动法》也有规定,员工对于企业的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但是,并无法律法规明确工资条和工资发放先后顺序。
工资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但先发工资还是先发工资条,各公司根据自己管理制度执行。
具体来说,先发工资条本身便自有优劣。
员工能首先确认自己各项工资明细,如果对工资详情有疑义,可以第一时间和HR等相关负责人确认,万一算薪有疏漏,可以及时纠正,避免发错工资。
如果已经发了工资,才发现算薪问题,这时再纠正错误就比较麻烦了,不但涉及对员工工资的多退少补,更麻烦的是工资条、工资表等相关文档的修正——改一下文档中的数字不难,难的是管理合规性,涉及当事人、相关领导的签名确认等。
一般HR根据考勤、绩效等相关信息编制工资表后,要交付相关领导签字审批,审批通过后交给财务发薪。整个流程比较耗时,如果要在发薪前给员工发工资条,那么就要留出足够的时间,让员工确认工资详情,有错误及时更改。
这意味着HR汇总工资表到财务发薪之间要有比较长的时间空挡,因为每月HR汇总工资表工作就要尽早,或公司发薪时间就要往比较后放。
原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因此,如果你的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工资条,那么他就已经违反了《劳动法》。
工资条应该是企业发给员工本月工资的明细,能让员工清楚了解自己的收入构成。一旦发生纠纷,工资条可以作为员工在这个公司的收入证明及其他明细证明,还能够监督企业及时发放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发放和提供工资明细(工资条),员工可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
工资条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职工要仔细留存。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如针对企业无故扣款,不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形的,工资条都可以作为员工仲裁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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