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3 11:24:35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近日正式印发《关于实施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出重磅生育支持新政。新政旨在建立由政府、社会、企业共同参与的生育成本共担机制,进一步强化“生育友好”的价值导向,通过“生育友好岗”+“产假社保补贴”的政策联动,最大限度破除女性就业壁垒,助力女性高质量充分就业。
通知重点:
1.补贴内容
自2025年1月1日起,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子女,单位依法为其落实产假及生育假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享受产假社保补贴。
补贴标准为产假及生育假期间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
女职工生育子女不分孩次,只要经女职工本人确认后,用人单位均可申领产假社保补贴;被派遣劳动者的补贴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申请,由其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
2.申领相关
《通知》明确,产假社保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先缴后补”原则,采取“一次申领,打包发放”。用人单位可以在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结束后的1年内向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发放6个月补贴。
目前人社部门正在抓紧开发线上经办系统,方便用人单位便捷高效申领补贴,用人单位可于8月底起在线上申请补贴。
此外,《通知》还鼓励用人单位为产后返岗女职工设置“生育友好岗”,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或远程办公、灵活休假、绩效考核等柔性管理方式,为女职工平衡家庭和工作提供便利。据统计,自去年12月上海启动“生育友好岗”试点以来,已有5000余人受益。
2025年2月20日,《江苏省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正式出台。
政策全文:https://zc.51shebao.com/detail?id=797664
补贴对象及条件:
2025年1月11日后(含1月11日)企业女职工生育一孩的,以及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企业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
补贴标准:
企业女职工生育一孩、二孩、三孩产假期间,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50%、80%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月份从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
1、浙江:企业为产假期女职工缴社保费可享50%补贴
2022年12月,浙江省发布《关于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为其落实我省产假政策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为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
2、广东、湖北:假期用工成本分担
2021年11月湖北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在第三十一条补充“鼓励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承担的企业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
2021年12月广东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鱼小保扩展
2025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李承霞,带来的一份关于出台企业生育成本合理共担政策的建议中提出:“尽快出台企业生育成本的合理共担政策,实现企业生育成本共担化,男女用工成本性别差最小化,从根本上减轻企业生育成本,改善女性就业环境。”
51社保网
51社保服务号
51社保暂不提供面向个人的社保代理服务,如想了解个人社保相关知识,请扫码关注「好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