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 社保资讯 > 正文

给员工办理离职,HR必须要注意这些问题

2020-08-25 09:42:59

    51酱酱今天要给大家讲一个关键问题:离职办理,要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我们都知道如果员工确定要离开,HR要做好离职交接管理。但一般大家没有告诉你的是,这时制定科学的离职交接流程变得尤为重要。

    离职交接流程重点

    1、员工年假处理

    在员工正式办理离职时,HR需要统计员工剩余年假天数,如果员工还有剩余年假,HR需要安排员工尽快休完,否则就要折合成工资结算给员工。

    关于这个需要讲一下的是,年假不处理好,会有相应的风险,所以大家要注意。

    2、员工签离职单,做好物品返还、交接等工作

    员工需要做好工作交接,如电脑返还,公司账号注销、钥匙归还、消除门禁等工作,一般公司会按照常规交接事项制定员工离职交接单。

    3、工资处理、报销福利费用

    考勤审核做好员工的工资结算,以及核对好员工的报销、福利、借款等费用,此时需要员工确认签字,并约定好支付日期。签字非常重要,之前51酱酱给大家讲过很多,不签字的工资单会失去什么效力。

    4、员工通讯录和工作群管理

    在员工办理离职时,需要HR对员工通讯录、系统账号、公司群管理等,进行同步删除,以免事后遗忘。这个是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的一些商业秘密和战略不会被泄露出去,一旦遇见被动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难免心里会有不适。

    因此这种时候,更需要HR的风险管理意识起主导作用。


    5、开具离职证明

    《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在离职证明上需要注明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起止日期、员工的工作岗位、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相关信息。

    6、五险一金减员,工作居住证转出

    员工离职后HR要在系统中做好减员工作,同时如果员工有工作居住证,还要做好工作居住证和档案移出工作。


    员工离职后,还要做哪些事情?

    员工各项交接一一完成,连公司门都进不去了。

    很多人觉得好像离职这就处理完了,然而并不是,此时离职管理才做了一半,还有很多后续工作等着HR安排。

    1、离职材料归档

    员工离职后,HR需要对员工的离职档案进行管理,一般会按照离职原因进行分类,对于有价值的员工要进行重点标注,并保持定期的跟踪联系。

    2、关注员工流向,是否违反竞业协议和保密协议

    对于那些签订竞业协议的重要员工,HR还要持续关注他们的就业动向,关注是否存在违反竞业协议和保密协议。


    3、做好离职员工群

    很多公司为了维护离职员工都会建离职员工群,比如腾讯的“单飞的企鹅”,阿里巴巴的“ 曾经的阿里人”等,可以对离职员工进行管理。

    和离职员工维系好关系,对公司的管理也是很有利的,也可以让其他在职的员工看到,离开公司我们还是朋友。

    对于HR来说,这样也是对人才的一个延续,企业只有重视人才的培养,才能更好更快的发展。

    除开这些还需要注意的一个知识点就是-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相关事项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那接下来就要看好了,包含加班费与否是重点,今天我们只说含加班费的。

    包含加班费的地区:

    1、杭州: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印发 《杭州地区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实务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 ( 2009.7.2)第十四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按照劳动者每月应发工资数额计算。

    个人应负担而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等不予扣除。加班工资等不固定的收入不予扣除。

    2、北京:《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

    在计算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时,应当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其中包括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还包括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

    劳动者应得的年终奖或年终双薪,计入工资基数时应按每年十二个月平均分摊。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标准应依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予以确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中的“应得工资”包含由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所得税。"

    3、深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2015.9.2)“九十七、在计算经济补偿或赔偿金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除包括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外,还包括劳动者的加班工资。

    劳动者已领取的年终奖或年终双薪,计入工资基数时应按每年十二个月平均分摊。用人单位因未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而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的二倍工资,其中加付的一倍工资不纳入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计算基数。

    4、江苏:《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的通知》(苏劳人仲委[2017]1号)第十条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工资、年终奖或季度奖?

    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内的加班工资、年终奖、季度奖应当作为计算平均工资内容。但年终奖、季度奖应当分摊计算至相应的月份,分摊计算后,如果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不宜作为计发数额。

    但是,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包括加班工资的是少数,实践中只计算基本工资的情形仍然是主流。

阅读 7376
51社保 正在成为企业标配
36000+
企业
700+
上市公司
150万
月度服务用户
1/3
创业公司的选择
外包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
智能社保SaaS服务
商业保险服务
  • *
  • *
    • 选择企业规模
    • 10人以下
    • 10至300人
    • 300人至1000人
    • 1000人以上
我已阅读并同意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添加客服微信
51社保客服微信

识别二维码

申请免费试用

请选择您的咨询类型

企业业务

个体业务

立即开始咨询

与专业人员沟通解决方案

立即咨询

400-668-5151

51社保-好社保

51社保暂不提供面向个人的社保代理服务,如想了解个人社保相关知识,请扫码关注「好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