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8 13:20:06
社保费申请过缓缴的企业注意啦,这个月是时候需要考虑一波补缴了!
2020年3月份的时候,北京人社出台了通知,明确了企业的缓缴期限。
参保单位每月应缴的三项社保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执行期截至2020年12月20日。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我市社会保险费实行“当月申报、次月收缴”的模式。参保单位2月份社会保险费,应当于3月底前缴纳,3月申请缓缴后,应于8月底前缴纳,以此类推(参见下表)。根据缓缴执行期要求,6月至11月的应缴社保费,参保单位最迟应于2020年12月20日前缴清。
早先北京大兴社保中心也发布了通知,政策终止通知如下:
随着时间的临近,丰台社保中心亦及时发布通知,提醒企业尽快办理社保补缴手续。
同时,丰台社保中心就如何办理社保补缴,明确了三种办理方式。
方式一(强烈推荐)
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依次点击【申报业务管理】-【月报补缴】模块办理。
办理截止日期:12月20日17时
方式二
通过“丰台社保中心预审平台”上传材料办理。
办理截止日期:12月18日17时
方式三
通过“丰台社保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月报补缴”号,到丰台社保中心窗口办理。
办理截止日期:12月18日17时
↓↓↓
享受了大半年的利好政策,明年社保减、免、缓政策不再延续,作为企业HR的我们,务必提前规划,做好预算,缓冲成本刚性回调带来的压力。
51社保暂不提供面向个人的社保代理服务,如想了解个人社保相关知识,请扫码关注「好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