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5 10:35:07
最近是hr的招聘旺季,也是离职高峰期,失业金也该发挥它应有的过渡作用啦!
离职后没有立马找到新工作的小伙伴,以及作为答疑小达人的hr,或许都需要这篇干货!
什么情况可以领取失业金?
A. 我看不惯老板,我要炒他鱿鱼!
B. 老板看不惯我,我被炒鱿鱼!
当然是第二种啦!
失业金领取是有条件的,就这些:
1. 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 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其实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就属于上面的第二条啦。展开来讲,还包括下面这些:
1.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 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 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 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想领钱,还是要做点准备工作
用人单位
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
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这些证明材料:
1. 本人身份证明
2. 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 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是不是hin简单?
领失业金太安逸了,
干脆不上班算了!
只能说,想得有点美!
按照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但一辈子也不是只能领一次,失业保险金是可以多次领取的。
而且有这些情况的话,就不可以再领咯: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其中重新就业,包括异地就业哦~
我明明申请了
但一直不给我发,是不是想赖账?
只能说,你真是想多了!!!
申请复核不通过
失业补助金申请成功后,社保局通过、省的参保平台对申请成功的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通过后,失业补助金于次月25日前(若比对完成,也会存在次月上旬就发放失业补助金的情况)按月发放至参保人所申请的银行账户。
举个栗子:2021年3月,参保人王某在某公司工作且已参保缴费,25日离职申请失业补助金,王某首次领到失业补助金的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前。
2、银行账号错误
自助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时,若失业人员已办理并激活带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则无需提供金融社保卡号码,系统自动根据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进行读取;
若尚未办理并激活带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失业人员可提供本人在本市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九大可校验的银行借记卡。
若因账号错误发放失败的,参保人可重新更新账号,深圳市社保
局会在次月对发放失败的参保人进行再次发放。
3、就业状况改变导致待遇发放失败或停发
就业状况改变导致待遇发放失败或停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头发都白了,还没找到工作
失业金也领完了,咋办?
别担心,该拿还是拿。
失业人员在领完失业保险金待遇后,仍然没有找到工作,且符合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男性失业人员年满59周岁,女性失业人员年满49周岁)的,符合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虽然会继续发,但还是有时间限制哒~
从核定的失业待遇期满次月起发放至达龄当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那续发失业保险金,怎么领诶?
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社保系统自动判断是否符合续发失业保险金条件。符合继续发放条件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一并核发,无需另行申请。
也就是说,已经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无需去做其他申领操作,社保经办机构主动进行续发!
51社保网
51社保服务号
51社保暂不提供面向个人的社保代理服务,如想了解个人社保相关知识,请扫码关注「好社保」